开荒并不是一件容易事不管周围和他的小伙伴们如何宣传湄公河三角洲的土地的丰饶现实就是17世纪这里大部分地区还是一片荒芜的热带丛莽。
已开发的田地当然有但是数量是有限的。
这片水真腊故地从15世纪起就有明人迁往居住垦殖但是真正的大开发要到明清鼎革之际大量的明朝遗民移民涌入以后。
眼下熟地自然是有的但是这些熟地的面积和产量比之元老院的期望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
这就牵扯到农资的投入和开荒两大问题。
农资且不去说周围没怎么指望――天地会能派些技术员就算不错了化肥农药这些农资一直都是优先极少数的农委会的直属示范农场用除非在南圻能占据到条件优越的熟地来设立直属农场否则这一块就不用考虑了。
在没有机械辅助的年代开荒的成本很高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和畜力。
一家一户开荒纵然家里有三四个壮劳力开上十几亩荒地都需要用十多年。
期间的艰辛程度可想而知。
“杂草丛生是常态……最大的问题……草根……” “咱们没有大规模除草能力……” “还除草那些树根你没有大马力拖拉机试试看。
” “要开荒必须使用机械至少是蒸汽机械……” “三十年两代人不上机械不用牛也就开荒17亩的样子……” “郑成功开发台湾也要搞三金一牛呢……” “前期只能抢夺熟地……” “熟地那地方能有多少熟地?” “俘虏本来准备弄去岘港的蓬苗金矿带淘金的现在看只能先当农奴使用了……” “呵呵你知道当初开发基隆开荒死了多少奴隶?” …… 各种困难一摆最终形成的结论是:1.要开荒就要提高“现代”技术的支持程度换句话说就是要更多的钱。
2.既然经济目标让位于政治目标那么以物产输出为盈利考核就不适合了应该把焦点放在尽最大可能安置灾民上利益偿返重点则放在“殖民地土地所有权”上。
然而第二点提出来后大家又纷纷沉默――这土地政策到现在还没有个结果真是干啥都不方便。
“各位!本土的土地政策其实也在酝酿!”周围说了这句就转头朝刘翔那一群人示意。
刘翔见了也点了点头肯定了周围的说法。
土地政策目前正在临高积极的“讨论”中其实不论是刘翔还是周围对这次讨论能出什么结论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虽说土地问题在元老院大会上讨论只有过两三次。
但是在执委会和后来的政务院召集的内部会议上前后已经进行了差不多十几次。
各方争议很大。
总得来说唯一能保证多数通过的是土地国有这个基本政策。
在土地国有这个大前提下该怎么操作旧土地所有者如何确权新得土地如何分配如何征税如何流转……几乎每一个细节都有争论。
当然还有一部分人坚决要求承认土地私有虽然他们的人数不超过三分之一但是活动却非常的积极。
刘翔知道短期内元老院的土地政策是决定不下来的不过这次政务院开了另外一个口子。
不过具体是什么口子他还不清楚因为这个权力目前只授予了南洋公司使用。
如果使用得当那么具体做法会向台湾和琼南地区推广。
把目前各地因为开荒增加的土地搞得临时性政策全部取代。
周围获得了背书继续说道:“而且就算近期出不来新的土地政策……那么咱们这个南洋公司下属殖民地也可以先特事特办嘛!不然我这红头文件拿着有啥用呢?”说完就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拿出了南洋公司批文的复印件开始对其他元老们讲述自己手头这份圣旨上“便宜行事”的权力范围…… 具体说来就是授予移民“拓殖权”。
南洋公司组织占有的殖民地土地由南洋公司以“拓殖权”的名义分给移民。
移民占有这一土地之后可以获取一份二十五年的分成合约。
如果分到的地是荒地则前五年免分成。
从第六年开始向南洋公司缴纳分成。
分成的比例根据位置、土地状况等因素有所不同。
移民除了分成之外毋须再缴纳农业税。
之所以选择分成制除了有激励多劳多得的意图之外更主要的原因是元老院现在急需的是实物而不是货币。
“余粮我们可以通过市场手段来征收。
移民们需要钱的地方会很多我们只要及时把粮行安排到位就可以获取足够的余粮。
” 二十五年期满之后拓殖移民可以和公司续约或不续约除了印花税之外不收取其他税收和费用。
说白了这还是个临时性措施。
不过这个措施总比那些含糊不清的“农业税纳税证”、“开荒票”之类的东西来得规范。
将来也容易进行批量处理。
“……这方案目前已经获得了批准不过大家如果还有什么具体意见和建议可以再提。
作为实施方我们是可以作微调的――当然要报请政务院批准。
”周围相当谦逊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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