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下旬路易大一的第二个学期结束了。
他完成考试并迎来两个多月的暑假。
考试结束的夜晚他和吴三省以及校区里同年段的几个亚裔结伴前往B-B-B狂欢。
他们纵情玩乐到最后神志不清路易在一张陌生的床上醒来身边躺着个不认识的女人。
他们一起吃了早餐到分别的时候他都不知道对方叫什么。
这种快乐至死的生活好像约翰·列侬那句着名的话⑴ 路易不确定吴三省是否失去了他的处男之身这不重要他要启程回家了。
他在香港出生但他对那个地方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因为他3岁的时候就和父母来到美国。
由于家里有亲戚在克利夫兰安家所以他们一家也选择在克利夫兰落脚。
这一待就是15年。
如果非要给路易找个家乡克利夫兰可能是比较接近的答案虽然他不生于此但他长于此。
当下的克利夫兰不是未来被詹姆斯球迷所嫌弃的穷乡僻壤1977年的今天这里是美国第五大城。
随着美国的传统工业式微而日本和西德等外国工业大国崛起以更优秀、更出色、更便宜的产品冲击美国本土以及70年代初的科技革命让美国的本土工业逐渐衰弱而首当其冲的便是克利夫兰、底特律这些传统工业重镇。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挡是挡不住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至少在70年代末克利夫兰还是一副繁荣景象。
机场里到处都是传教的宗教主义者和乞讨的流浪汉。
问题是这些乞讨者从穿着打扮上比路易还要帅气。
他为了风光回家可是挑选了最满意的行头。
一开始路易对于主动前来乞讨的人还是动了恻隐之心但随着他见到的乞讨者越来越多他们的打扮也越来越突破他底线的时候——看起来比我还帅气你乞讨你吗呢去卖屁股没市场吗?——于是当他的手伸进口袋又什么都没掏出来并摇头说“没有。
”的时候对方厌恶地骂了句:“吝啬的东方人!” 最初的时候路易不知道“东方人”是涵盖了所有亚裔的歧视性称呼现在他知道了。
所以他毫不客气地回了句:“恶臭的流浪狗。
” 受到路易本身的影响他对“东方人”这一称呼开始有了本能的厌恶。
“东方”(Oriental)一词源于拉丁语“oriens”意思是“东”或者“太阳升起的方向”。
罗马人把他们帝国的东部叫作“伊里利孔姆行”(Praefectura PraetorioOrientis)——包括巴尔干半岛东部和如今的叙利亚。
而西方人理解的东方则扩展到西方探险家深入的亚洲地区。
直到后来欧洲人用这个词表示欧洲以东一直延伸到太平洋的广大地区。
东方占了全球的四分之一包括中国、埃及、尼泊尔、朝鲜、土耳其、蒙古、印度尼西亚、黎巴嫩、印度和日本。
欧洲人占领大部分东方地区时普及了“东方”的概念。
殖民者对东方思维、东方性格和东方社会进行学术研究并将研究结果用于征服和管理占领的地区。
可见概念和征服是息息相关的。
这其中的潜在假设是东方比西方低一等:东方是阴柔的、被动的而西方是阳刚的、专横的;东方是感性的、内向的西方是理性的、外向的;东方因循守旧西方与时俱进;东方原始、粗俗、无防御之力西方是文明的灯塔、优雅的标杆拥有强大的军事力量。
东方需要文明开化。
除了发展迟缓东方人顺从很有外来人的气质神秘莫测而且奸诈狡猾乞求被别人识破。
东方人注定要听命于刚健、理性、有活力的西方人。
对于东方人来说黄色是最适合他们的肤色。
这是关于肤色的最表面的描述。
而对颜色的文化解读则和西方人对东方人的看法产生共鸣。
高加索人或欧洲人是白色——是纯洁和能力的象征;尼格罗人或非洲人是黑色因为他们无知、粗野;蒙古人或东方人是黄色这是代表病态与怯懦的颜色。
在美国称呼亚裔为“东方人”和称呼黑人“尼哥”的性质是一样的。
路易身材高大体格强壮流浪汉即使愤怒也不敢有所作为只能愤恨不平地看他离开。
路易搭便车回家。
这个夏天他要好好利用。
因为他手头上的球探报告是有时效性的约翰·朗已经大四毕业即将参加选秀并且大概率会被选中等他进入NBA他的报告就是一张废纸。
正好在克利夫兰就有一支NBA球队。
他们的赛季已经结束就像许多追求进步的球队一样他们在招募次级球探。
这是最低级的球探类似于临时工如果短期内不能做出成绩就可能被开除。
如果要当职业球探路易需要搁置学业风险虽然很大但值得。
他相信这是他在当代唯一有优势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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